為提升整體海洋保護區域經營管理及生態資料基線建立,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辦理「海洋保護區域網絡多元協作計畫」徵件說明補助計畫,辦法如下:
(一)申請對象:各海洋保護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、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、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。
(二)申請期間:本計畫得跨年度,依據執行年度(115-116年、116年)分別進行申請。
(三)申請項目:依據「2025年臺灣海洋保護區治理成效評估評分指標對照說明表」,分為生態因子及社會經濟因子等指標,申請單位應具體對應前揭指標並說明計畫執行方式。
(四)補助經費:每案至多新臺幣300萬元。
(五)徵件須知及相關附件詳該署官網最新公告https://www.oca.gov.tw/ch/index.jsp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