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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辦理「萊萊分校出租案」,財物出租已公告於電子採購網,截止投標時間為107年12月21日上午9時30分止,如欲投標之廠商請至本處領購招標文件。

發佈日期:2018-1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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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「萊萊分校出租案」財物出租公告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(http://web.pcc.gov.tw/pishtml/pisindex.html )查詢。

查詢路徑:政府電子採購網>首頁>常用查詢>財物出租查詢。
 
二、因電子採購網並無提供財物出租電子領標功能,請至本處領購招標文件。
凡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,均得依下列方式擇一購領文件及圖說,1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:
(一)自行前往購取方式:自公告招標日起至107年12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9時30分止,於辦公時間內逕向本處繳納招標文件(圖)費新臺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。
(二)通訊購取方式:自公告招標日起至107年12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9時30分止,檢附購買投標文件(圖)費新臺幣200元整(一律用郵局匯票,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)及附回郵地址、收件人之信封乙只與郵票新臺幣44元,以掛號逕向本處(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)郵購。惟投標廠商應自行考量郵遞時間,投標廠商對於因郵遞期間所造成之任何延誤應自行負責。
 
三、本案出租租金以租金率競標,投標租金率最高者得標。依「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」第4點:公開標租者基地年租金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,房屋年租金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十。依租金率競標,基地及房屋一併標租時,以基地年租金率競標。基地及房屋一併出租者,房地年租金=基地年租金+房屋年租金。土地年租金=各宗申報地價×各該出租面積×得標之租金率;房屋年租金=房屋課稅現值×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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